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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1-12-06 14:16:5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项目概况

  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规定时间内登录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12-27 10: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信息

  • 项目名称: 金沙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93ZC2021A839
  •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项目序列号: 93ZC2021A839
  • 采购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宫腔电切镜等离子手术系统1套、宫腔内窥镜及配套手术器械1套、盆底康复治疗仪1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全自动血液体液一体机1台、高档实时四维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1台”以及与本项目设备相关的配送、搬运、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售后等相关一切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详见附件5:采购清单)。
  • 采购数量: 1  批
  • 预算金额:4,700,000(元)
  • 最高限价:4,700,000(元)
  •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一般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2.2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3具体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特殊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3.2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 3.3投标产品为原装进口产品的应具有产品生产厂家或大区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及参数确认函。 3.4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3.5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注:1、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3、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相关的特殊行业分公司外,其余行业分公司参与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或分公司参与的,须提供总公司授权书,并注明相关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时间:2021-12-07 09:00:00至 2021-12-13 17:00:0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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