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4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概述
丹东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以下称大额保险)承办权实行招标采购。取得承办权的公司,依据丹东市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大额保险政策,保障全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权益。
二、保障范围
适用于参加丹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所有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丹东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均须同时参加大额保险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保险待遇。
三、保险费标准
大额保险的保费按每人每年110元缴纳(趸缴企业除外),由用人单位和参保人各缴纳50%,灵活就业人员全额缴纳。
四、赔付标准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累计发生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规定的医疗费用,超出丹东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7.5万元)以上的部分进入大额保险赔付范围,由大额保险按照相关规定支付,大额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
五、盈亏处理方式
大额保险的盈亏处理方式采取自负盈亏。如若因医疗费用自然增长及政策或其他因素造成项目非经营性亏损,大额保险人均缴费标准需要调整时,由市医疗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提出调整意见,报市政府批准。
六、技术要求
(一)承办经验
具备我市大型政府委托医疗保险承办经验。
具有中国银保监机构确定的经营资质且经营业务范围包括健康保险业务。
(二)可以实现对承办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
1.专职部门的设置。设置专门的部门,可实现对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
2.专业人员配备。配备了医疗、保险、IT等人材可以满足项目专业运营的要求。
3.具有智能审核系统、DRG结算系统等技术手段,可以满足医疗保险监管及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的要求。
(三)即时结算时限要求
投标人30天时间完成网络搭建,60天系统接口完成系统对接,信息系统能够正式使用。系统具备信息采集与变更、支付、结算、信息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同时具有医疗费用审核功能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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