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一)锦州滨海化工产业园区(A+B)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技术方案的编制、样品的采集和分析、地下水质量状况、超标指标及倍数、超标原因的分析等工作。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采购标的的数量:详见采购文件;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验收标准有关方按《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相关规定执行并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验收程序:按辽财采〔2017〕603号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按辽财采〔2017〕603号格式执行。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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