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韶关港乌石综合交通枢纽一期工程干雾抑尘装置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G2021-14417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投标登记时间:2021年12月10日 9时30分~2021年12月16日 16时0分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保证金金额(万元):5最高投标限价(万元):425.1投标人资格条件:3.1基本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干雾抑尘装置的制造商。 (3)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0系列(或ISO45000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 投标人应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8)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不存在上述3种情形的声明函并附对应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2业绩要求 (1) 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不少于5份干雾抑尘装置国内供货合同业绩。 (2) 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复印件,且所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应当能清晰显示供货设备名称及数量等,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无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开标时间:2022年1月5日 9时0分 - 2022年1月5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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