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MHS-2021-HW014
项目名称:大冶市总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动态血压监测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数量 | 单价最高限价(万元/台) | 预算金额(万元) | 使用单位/地点 | 备注 |
1 | 动态血压监测仪 | 测量方法:示波法 | 2台 | 2 | 8 | 还地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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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 金山店 | ||||||
2 | 心电监护仪 | 心率测量精度:不大于1bpm或±1%,取大者 | 2台 | 2 | 8 | 灵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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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 茗山 | ||||||
1台 | 四医院 | ||||||
3 | 血沉仪 | 测量精度:±1mm | 1台 | 1.5 | 3 | 灵乡 | 核心产品 |
1台 | 殷祖 | ||||||
预算合计(万元)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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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质保期:验收合格后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须提供相应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采购代理机构评审当日现场查询为准。3.境内生产企业响应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I类医疗器械);代理企业响应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III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II类医疗器械);响应产品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0日 至 2021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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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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