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周边道路路灯修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周边道路路灯修复工程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f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12-20
2、采购项目名称: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周边道路路灯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667786.69元
最高限价:2667786.69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段 | 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周边道路路灯修复工程 | 2667786.69 | 2667786.6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采购内容:本工程为宝丰县产业集聚区周边道路路灯修复工程,本工程主要对兴宝一路,昌盛路与兴宝三路沿线道路路灯灯头、接线、电缆线登进行更换维修以及新建变电箱等相关工程。
5.2.建设地点:兴宝一路,昌盛路与兴宝三路沿线道路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质量要求:合格
5.5.谈判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5.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为1个标段
5.7.工 期:30日历天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3投标人应具有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4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5投标人应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6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7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宝丰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3);
3.8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承诺书或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印章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电子签字印章),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由政府部门颁发且须提供人力资源或社会保障局网站或职称网查询页面截图);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7日00时00分整至2021年12月9日23时59分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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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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