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TZB-2021-02
项目名称:辉南县城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方案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辉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辉南县城区照明提升工程设计方案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
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
4政府采购支持脱贫攻坚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2.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电气专业高级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组相关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相关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2.3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及纳税证明;2.4供应商有良好的银行信誉、充足的资金保证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2018年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8供应商不参与涉黑涉恶活动;2.9依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15日 至 2021年12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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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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