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设备补强工程废旧物资出售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SY-CBFJWZ-TP-02
本次长春至白城铁路设备补强工程废旧物资出售,出售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设备补强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废旧物资已通过鉴定具备出售条件,根据相关批复现采取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竞价出售。
2.1项目概况
长白铁路东起吉林省长春市,西到吉林省白城市,全长 330.84km,是吉林省西部地区重要的横向运输干线,于 1958 年重建,1972 年通车,2017 年 8 月 160km/h扩能改造工程建成通车,扩能工程施工期间进行了区间站前工程预留 200公里/小时及站后工程开行动车的一类变更。本次经过相关配套后,使本线最高行车速度由 160 公里/小时提速到 200 公里/小时。
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 I 级(客货共线);正线数目:双线;设计行车速度:200 公里/小时;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 3500 米,困难地段 2800 米;限制坡度:6‰;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HXD 系列、开行动车;牵引质量:5000 吨;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 米;闭塞方式:自动闭塞;线间距:4.4m。
2.2出售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设备补强工程项目部废旧物资出售包件一览表》 。
3.1本次谈判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出售物资回收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并且具有对应包件要求的预支能力;
(3)、投标人具有相应的回收、装卸、运输等能力;
(4)、投标人须具备所回收物资的资质,并满足国家有关部门对回收企业的资质要求;
(5)、投标人不属于国家铁路集团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限制投标范围;
(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谈判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电气化工程分公司长春至白城铁路设备补强工程项目部废旧物资出售包件一览表》。
4.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1年12月20日17时00分 时前,将填写完整加盖公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如已多证合一可不提供)、投标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以上资料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 cbsywzb@163.com。
4.2谈判文件发售时间 2021年12月17日至2021年12月20日17时00分 。
4.3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见附表,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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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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