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电梯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清远电厂2×1000MW机组新建工程电梯设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8523,招标人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全烟气脱硫、脱硝设施,留有扩建4×1000MW燃煤机组的条件。
2.1.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为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采购四部电梯设备,包括神华国华清远发电工程项目—集控楼2部、T5转运站1部、T3运煤控制楼1部,共四部电梯的设计供货和安装。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1.3交货期:1号机组设备2022年9月,2号机组设备2022年11月。
2.1.4交货地点:广东省清远市英德市沙口镇国能清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址内。
2.2其他:投标人只能对整体包次项目进行投标,不可以选择包中部分范围进行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应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的电梯销售安装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金额、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如合同不能包含以上信息还需提供技术协议相关内容。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代理商需获得其代理的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同一标包投标,代理商需获得其代理的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代理书;同一品牌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项目只接受投标人的资质和业绩,母子公司等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12-17 15: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2-24 16:3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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