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2022年全市保安服务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招标编号:JQ-CG-2021-006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因第一次公开招标失败,现发布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单位: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
1.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市分行2022年全市保安服务服务商采购项目(第二次)。
1.3招标编号:JQ-CG-2021-006
1.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5招标内容:
1.5.1采购一家安保服务商为我行酒泉市肃州区办公楼及各支行、瓜州县支行,敦煌市支行,玉门市支行,金塔县支行提供安保服务(含ATM夜间巡查)。
1.5.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3中标人数量: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
1.6服务期限:肃州区办公楼及各支行、瓜州县支行,敦煌市支行,玉门市支行服务期为3年;金塔县支行服务期为2年4个月。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
2.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0年度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3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
2.4投标人能开具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或登记表或税务机关网站查询截图或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应承诺结算时开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或者提供已经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5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异地注册的投标人在酒泉市从事保安服务的须承诺在合同签订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供酒泉市公安局颁发的《保安从业单位备案书》或《保安从业单位备案回执单》(须提供承诺函)。
2.6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2.7本项目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服务商,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公告发布之日起信息截图为准(服务商投标时提供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
2.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投标人(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9自2018年12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保安服务类)单个合同金额大于50万元的合同案例3份。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需包括合同内容、合同工期、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合同原件备查。
2.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拟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发售),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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