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刘沟垃圾场生态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伊滨采购【2021】182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刘沟垃圾场生态修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伊滨采购【2021】182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1、项目编号:伊滨采购【2021】182号 2、项目名称:刘沟垃圾场生态修复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154172.05元 最高限价:16154172.05元。详见其他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刘沟垃圾场生态修复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刘沟垃圾场生态修复项目:
1、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报名单位注册,不含临时执业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派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工程,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及项目经理签字,格式自拟)。
4、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并提供2020年01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半年及以上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由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网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5、须提供2020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将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分别放入投标文件中。
7、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缴纳增值税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完税证明或银行原始转账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响应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则提供自成立日以来的纳税和社保证明资料。
8、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网页截图)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相关的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等内容,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10、本次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11、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12月27日00时00分00秒---2021年12月31日23时59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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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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