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设施验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1-912-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设施验收服务,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西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7号、19号
2.2项目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841.80㎡,地上 6 层(不含电影院夹层),地下室 3层,拟在建筑四层与东盟影视中心一期之间用室外连廊相连,在负二层地库与一期之间通过地下车道相连。结构类型为框剪结构,基础埋深约16m,基础形式采用筏板基础;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抗震设防类别属丙类;抗震等级:剪力墙二级,框架二级
2.3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4项目投资估算:15900万元
2.5招标范围:中国—东盟影视演艺中心项目二期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和设施验收服务
2.6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3个水土保持监测和设施验收服务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3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职称三年以上(即2019年1月1日之前取得高级工程师证书),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担任过3个水土保持监测和设施验收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应附其他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缴纳的2021年9-11月社保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8日17时至2022年1月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1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电子采购平台。
5.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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