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QD2021-CG6021
项目名称:珠海市平沙镇政府办公楼立面亮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3.1289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3.128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珠海市平沙镇政府办公楼立面亮化项目一项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 12 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为准。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双方确认的需求变更,项目周期按变更之后的时间顺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信用情况: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以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上述网站查询页面不能显示投标人相关查询信息的,视为投标人满足上述要求;投标人分支机构不满足信用信息相关要求的,也视为投标人不满足要求。)
2.投标人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详见附件1.3“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 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注册地为广东省外的投标人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5.投标人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 至 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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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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