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公司2021-2022年消防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3-10-04D-2021-D-D30098C01,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宜春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加。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原因
1.1、 采购内容:现考虑业务发展需要,现需要采购消防设备,其中包含智慧烟感、消防水压监测、消防水位监测、消防用电监测、消防主机、视频监控设备等。
1.2、 项目规模:预算120万(含税),不划分标包,选取1名中选人。
1.3、 到货期:在采购订单下达后15日到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1.4、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 合同有效期:合同期至2022年12月31日。
1.6、 项目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要求并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2.参选人资格条件
2.1、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提供的独立式光电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需具备CCCF强制认证,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2.3、参选人须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承诺函。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应答。代理商应答的,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应答,否则,其相关应答均无效。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参选人被列入江西铁塔供应商信用信息公示管理平台黑名单或列入江西省铁塔“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应答。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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