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彩钢板机房采购项目(第二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无线电固定监测站彩钢板机房采购项目(第二次)(ZBTX-2022-TT0006)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1.3采购
1.4资金来源: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预算:含税总价5.5万元
1.6采购内容:采购彩钢板机房一座(10平方米),详见技术规范书
1.7标段划分:不划分
1.8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1家,份额为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4日内完成
2.2质保期:质保期自签署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24个月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实施区域: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限价表。应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否决。
限价表:
采购内容 | 含税限价(元) | 税率 |
彩钢板机房 | 55000 | 13% |
3.应答人资格要求
2.
3.
3.1.应答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3.1.2财务要求:本项目要求应答人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需提供“承诺能够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3.1.3检测报告:应答人需提供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单位必须具备CNAS资质或CMA资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机房板材检测报告。
3.1.4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接受代理商应答。
3.1.6本项目不接受分包、不接受转包,需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江苏省“禁止交易企业”的。
(10)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月13日18时30分至2022年1月1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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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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