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新能源主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HNNJ2022-01-3-008)
1.招标条件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新能源主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采购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新能源主变压器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本次框架协议采购范围为2022年度集团公司下属所有区域(产业)公司新能源发电项目主变压器,包含全部陆上风电、光伏项目主变压器。预估采购容量1000万千瓦,最终采购量以通过投资决策实际项目需求为准。
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标段 | 电压等级(kV) | 主变压器容量(MVA) | 预估容量(MVA) | 备注 |
标段1 | 220 | 50≤容量≤300 | 5000 | 三相双绕组 |
标段2 | 110 | 25≤容量≤150 | 4000 | |
66 | 25≤容量≤150 | |||
标段3 | 35 | 20≤容量≤40 | 1000 | 分散式 输入10.5kV |
110 | 40≤容量≤150 | 高海拔,三相双绕组 | ||
220 | 50≤容量≤300 | |||
220/110/35 | 200≤容量≤300 | 三相三绕组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标段1: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50台同类级别(110/220kV电压等级及100MVA容量)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供货业绩,其中220kV及以上具有不少于20台的电力变压器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需体现容量、台数、电压等级)。
标段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50台同类级别(110/220kV电压等级及100MVA容量)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需体现容量、台数、电压等级)。
标段3:投标人近十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0台同类级别(220kV电压等级、200MVA及以上容量三相三绕组变压器)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供货业绩,且近十年(200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不少于1台高海拔(海拔2500米及以上,220kV电压等级、200MVA及以上容量三相双绕组变压器)及以上的电力变压器供货业绩,需附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需体现容量、台数、电压等级)。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投标人需提供各自最大容量的型式试验报告;若采购的主变压器容量超出投标递交的最大容量,则投标人承诺在供货前提供需求容量的型式试验报告。
3.2.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2022 年1 月 23日9:00至2022年 2月 8 日17:00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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