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叶县灰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叶县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叶县灰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 2月 16日 9时 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01-12
2、项目名称:叶县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局叶县灰河水毁修复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26.031366万元;最高限价:826.031366万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万元) | 包最高限价(万元) |
1 | 一标段 | 堤防整修 | 226.187268 | 226.187268 |
2 | 二标段 | 砂石路面 | 198.7568 | 198.7568 |
3 | 三标段 | 堤防灌浆及岳庵村堤防顶道路重建 | 188.269964 | 188.269964 |
4 | 四标段 | 韩桥左岸新建护坡 | 107.34584 | 107.34584 |
5 | 五标段 | 韩桥右岸新建护坡 | 105.471494 | 105.471494 |
5、采购需求:
5.1、建设地点:叶县境内。
5.2、项目概况:本次叶县灰河水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有:堤防整修26.6km,堤顶混泥土道路拆除重建300m,修建砂石道路11km, 堤防管涌段充填灌浆740m,修建护岸工程长550m。
5.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5.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段。
5.6、工期:90日历天/标段;
5.7、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6、合同履行期限: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上传电子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2019、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职务(提供法人及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投标人及拟派的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并以网站发布为准(提供该平台截图)。
(9)上述涉及到的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2021年度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为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查询页面截图)。
3.3、投标人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后“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和转包;
注: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多个标段中排名第一,则优先中标金额较大的标段,其他标段由排名顺延中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1月25日至2022年2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1:59,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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