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63/17-QT-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2号机组C级检修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华电克拉玛依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35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63/17-QT-2101 | 2号机组C级检修 | C修标准项目(详细内容见技术规范要求) | 5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号机组C级检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满足下列任意一项资质:
(1)投标人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承修类一级)和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许可维修证(锅炉一级)。
8.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9.提供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至少1个机组容量300MW及以上C级检修业绩,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主要合同封面、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2-22 10:27到2022-02-2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2-22 10:27到2022-02-28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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