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阴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余热锅炉酸洗废液处理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1-089-01 )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华能江阴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余热锅炉酸洗废液处理项目招标人为华能江阴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江阴市祝塘镇金庄路11号华能江阴燃机电厂。
2.2 工期:20个工作日,具体服务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3 招标规模:华能江阴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余热锅炉酸洗废液处理项目。
2.4 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清运招标方产生的废液,且废液需合法转移至投标方自有经营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置,杜绝二次污染的产生(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江阴燃机热电联产项目余热锅炉酸洗废液处理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类别包含HW34(900-300-34)类废物。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应至少具有2项废液处理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人民币),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清单等能够证明业绩的页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3.2.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2月2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3月01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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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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