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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4局喀什经开区英吉沙产业园、疏勒县产业园、岳普湖产业园、金贸区市政道路项目,23局新疆锐达农牧机械制造基地项目(钢材、型钢、水泥、柴油)采购招标公告

2022-02-28 15:01:52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RCC-XAJC-2022-11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喀什经济开发区英吉沙产业园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英吉沙产业园项目(二期)四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喀什经济开发区岳普湖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岳普湖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喀什经济开发区疏勒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疏勒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EPC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新疆锐达防护装备销售有限公司农牧机械制造基地项目招标人为新疆钢结构厂房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型钢、彩钢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四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英吉沙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位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加工区。该项目包含新建6栋厂房,总建筑面积81285㎡,以及室外附属设施配套等。

2.1.2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疏勒县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加工区。新建综合服务中心,地上建筑面积约9420.19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约3605.35平方米(包含一期变配电工程);主干道路宽15米及附属配套管线和配套设施;周边景观绿化及场地围墙周边绿化带18000平方米。

2.1.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经济开发区岳普湖产业园建设项目地位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城北转化加工区。建设5#、6#、7#、11#、14#、18#、19#、24#、26#、28#、30#厂房、食堂、职工活动中心及2号配套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120000㎡。其中5#、6#、7#为单层钢结构厂房,28#、30#为地上3层地下1层冷库。

2.1.4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喀什金融贸易区市政道路EPC总承包项目位于喀什经济开发区城东大亚郎水库周边道路,主线共设置桥梁1座,大亚郎以西道路:含20条道路,总里程13191m。其中次干路5条,道路红线宽度36m,总长度为4862m;支路15条,道路红线宽度20m,总长度8331m;大亚郎以东道路:含6条道路总里程21051m,主干路5条,分别为道路红线宽80m,长度1080m,道路红线宽60m,总长度12424m,道路红线宽46m,长度3140m,次干路1条,道路宽度36m,长度4407m。

2.1.5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新疆锐达防护装备销售有限公司农牧机械制造基地项目位于乌鲁木齐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工程内容:一号厂房(建筑面积:12395.75m2)、二号厂房(建筑面积:12395.75m2)、三号厂房(建筑面积:8926.79m2)、四号厂房(建筑面积:8926.79m2)、综合站房(建筑面积:548.63m2)、门卫1(建筑面积:76.57m2)、门卫2(建筑面积:76.57m2)。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型钢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型钢生产厂须具备投标物资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水泥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须具备抗硫水泥、缓凝水泥生产能力,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2.3柴油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投标,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平台进行注册登记未进行注册或注册未通过的,不得参与此次投标后,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22808:00至 20213月7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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