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2]-0218-41
项目编号: NXBS-2022-ZC005
项目名称: 盐池县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暨城北生态文化旅游区规划编制采购 项目
预算金额(元): 248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48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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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文化旅游广电局关于盐池县再生水资源综合利用暨城北生态文化旅游区规划采购项目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248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248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个月提交成果文件,并经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③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设计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④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投标供应商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代理公司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3-01 08:30:00 至 2022-03-08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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