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一炼钢转炉电梯建设总承包工程
招标编号:[2022]建招第 001 号
1. 招标条件
招标人现对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一炼钢转炉电梯建设总承包工程的工程设计、工艺布置、设备及材料供货、拆除、建安施工、调试、取证、技术培训、保修等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一炼钢转炉电梯建设总承包工程的工程,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
(1) 旧电梯系统拆除及转运处置;
(2) 电梯井架及机房的外墙彩钢板和保温层拆除,钢架清灰、加固(按招标方提供的设计)及防腐。
(3) 建设一台新的客货两用电梯系统,基本要求:
载重量:1000kg/13人
开门形式:中分式
提升高度:45.1米(7层/7站/7门)
提升速度:不小于1.5m/s
轿箱内尺寸: 不小于1600mm*1350mm
轿厢净空高: 2500mm
(4)电梯井架外立面密封,机房外立面及屋顶密封、保温隔热及内部装修;
中标人负责以上工程所需的设计、设备及材料成套供货、拆除、建筑安装施工、冷试、热负荷试车、验收考核合格、办理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技术培训及相关的技术服务,直到工程的交付正常使用、质保期服务及其他售后服务等。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3 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合同生效时间,计划交工时间:接到招标人书面具备进场施工条件通知后45日历天内完成拆除、安装、调试、具备取证条件,具备取证条件后20天取得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电梯)并交付使用。
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交工时间(具备取证条件的时间)延误,每延误1天承包人支付违约金0.3万元。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总价5%封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的法人。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
1.投标人应是本工程所需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且许可证载明的品种至少包括: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②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各品种对应的施工类别均至少包括安装,品种对应的参数范围均须满足招标货物相应技术要求。
2.具备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
3.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两家组成)。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电梯安装资质一方。
3.5技术交流:招标人组织集中现场踏勘,投标人须取得由招标人出具的技术交流证明材料(过时不予以办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技术交流证明材料按无效标认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技术交流时间为:2022年 3月 9 日,地点:三钢动力厂,联系人:田工,电话:15859810503
3.6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或者签约经销商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日至 3月7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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