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3/19-XS-10)
1.招标条件
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灰渣(湿渣)、脱硫石膏销售承包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安徽华电芜湖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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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安徽省芜湖市
2.2 项目规模:2022年度发电副产品燃煤炉渣(湿渣)、脱硫石膏销售承包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3/19-XS-1001 | 芜湖公司2022年度发电副产品燃煤炉渣(湿渣)承包销售 | 芜湖公司发电副产品燃煤炉渣(湿炉渣) | 200 |
CHDTDZ013/19-XS-1002 | 芜湖公司2022年度发电副产品脱硫石膏承包销售 | 芜湖公司发电副产品脱硫石膏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芜湖公司2022年度发电副产品燃煤炉渣(湿渣)承包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6.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使用或经营发电副产品的能力(要求提供至少1项2020年、2021年与电厂签订的相匹配的业绩,并提供电厂合同复印件)。
7.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其他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总量的50%(即不得低于7.5万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芜湖公司2022年度发电副产品脱硫石膏承包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6.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使用或经营发电副产品的能力(要求提供至少1项2020年、2021年与电厂签订的相匹配的业绩,并提供电厂合同复印件)。
7.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8.其他要求:投标人本次投标报价量不得低于本次招标总量的35%(即不得低于7万吨)。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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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3-04 13:06到2022-03-11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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