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寺堡区柳泉乡沙泉村高效节水改造提升工程已由吴忠市红寺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红发改审发【2022】4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红寺堡区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红寺堡区农田水利建设服务中心,代理单位为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红寺堡区柳泉乡沙泉村;
2.2项目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施肥池1座,更换蓄水池围栏长670米,铺设PVC管道18.91公里,铺设PE管14.64公里,滴灌带1387.21公里。配套管道建筑物326座,其中各类阀井323座,穿路建筑物3座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外地企业提供一级建造师证);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必须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且安全员必须取得两证(资格证和考核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需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同时,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附到电子投标文件相应部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3月17日至2022年3月24日18时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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