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21-TS-0101)
1、招标条件
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机组调试、性能考核试验、特殊试验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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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海门角
2.2 项目规模: 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2/21-TS-0101 | 机组调试、性能考核试验、特殊试验 | 2台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及全厂公用系统的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及生产考核期的调试完善工作,包含电气特殊试验调试项目、性能试验等。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组调试、性能考核试验、特殊试验】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5)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中电建协颁发的电源工程类调试特级资质。
5.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台600MW级及上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整体调试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
6.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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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4-07 20:00到2022-04-13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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