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YC)001480
项目编号: NJC/C220098
项目名称: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金凤区政府办公楼物业费及绿化费项目(含原市委办公院内办公楼、金凤区政府4、5号楼、金凤区老年大学)
预算金额(元): 19283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928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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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凤区政府办公楼物业费及绿化费项目(含原市委办公院内办公楼、金凤区政府4、5号楼、金凤区老年大学) | 物业管理服务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1928300.00 | 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须使用CA锁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本项目,按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19283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为延续性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项目预算:1928300.00元/年;延续性项目总概算:5784900.00元/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4-14 11:45:06 至 2022-04-22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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