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2年森林防火摄像机备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BJCG-XTTT202208,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该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2年森林防火摄像机备件采购项目的采购。为保障损坏设备能够及时更换、及时维修,系统稳定正常运行。预计采购六台3公里覆盖半径的红外热成像双目中载云台摄像机,一台5公里覆盖半径的红外热成像双目重载云台摄像机,项目预算金额48.5万元(含税)。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中选1个参选人。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中选金额执行完毕止。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查询结果。
2.3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日(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的同类业绩至少1份。
证明文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单)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业绩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1)签订框架协议的:框架与订单(或结算单)缺一不可,以框架协议数量核算业绩数量。
(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以单项合同数量核算业绩数量。
2.4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并提供相关证明)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4月21日至2022年4月24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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