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工程除臭设施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工程除臭设施已由吴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调整吴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工程建设内容及概算的批复(吴发改审发[2021]5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补助资金、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吴忠市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吴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工程除臭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技术参数)
2.2建设地点:大古铁路南侧、利通街东侧、清水沟北侧
2.3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5招标内容:吴忠市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集污管网工程除臭设施供货及安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格(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4-20 18:00至2022-04-27 18:00(北京时间,下同), 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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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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