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餐厅水产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名称: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餐厅水产品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CZ2019004317。
1.3 项目类别:货物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本项目拟选取1家供应商,为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提供水产品,本项目采购预算含税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含税)/30个月,超过此预算的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产品名称 | 型号与规格 | 单位 | 市场价格 | 模拟数量 | 限价折扣率(%) | |
1 | 龙俐鱼(冻) | 每块1斤以上 | 斤 | 12.4 | 5000 | 90 |
2 | 青虾(冻) | 每斤20个以内 | 斤 | 28.6 | 5000 | 90 |
3 | 偏口鱼(冻) | 每条0.8斤以上 | 斤 | 8 | 8400 | 95 |
4 | 鲳鱼(冻) | 每条0.5斤以上 | 斤 | 8.9 | 10000 | 95 |
5 | 燕鲅鱼(冻) | 每条0.8斤以上 | 斤 | 8.3 | 20000 | 95 |
6 | 草鱼(活) | 每条2斤以上 | 斤 | 9.4 | 20000 | 90 |
7 | 鱿鱼(冻) | 每条0.5斤以上 | 斤 | 15 | 15000 | 95 |
8 | 鲫鱼(活) | 每条0.4斤以上 | 斤 | 10.2 | 5000 | 95 |
9 | 扇贝(活) | 每斤15个以内 | 斤 | 20.9 | 5000 | 95 |
10 | 花蛤(活) | 每斤50个以内 | 斤 | 3.1 | 5000 | 95 |
11 | 青虾(活) | 每斤20个以内 | 斤 | 32 | 5000 | 90 |
12 | 海虹(活) | 每斤30个以内 | 斤 | 3.8 | 5000 | 95 |
13 | 带鱼(冻) | 鱼宽6cm以上 | 斤 | 12.3 | 1000 | 95 |
14 | 黄花鱼(冻) | 每条0.2斤以上 | 斤 | 9.3 | 20000 | 95 |
15 | 青鱼(冻) | 每条0.8斤以上 | 斤 | 5.2 | 20000 | 95 |
16 | 海带(干) | 每捆10斤 | 斤 | 4.2 | 10000 | 95 |
17 | 海白菜(鲜) | 斤 | 4.5 | 8000 | 95 | |
18 | 鲈鱼(活) | 每条1.5斤以上 | 斤 | 23.7 | 1000 | 95 |
19 | 桂鱼(活) | 每条1.5斤以上 | 斤 | 42.7 | 1000 | 95 |
20 | 多宝鱼(活) | 每条1.5-2斤以上 | 斤 | 36.1 | 1000 | 95 |
21 | 胖头鱼(冻) | 每条2斤以上 | 斤 | 15 | 1000 | 95 |
22 | 带鱼中段(冻) | 鱼宽4-5cm以上 | 斤 | 9.4 | 20000 | 95 |
23 | 虾仁(冻) | 每斤20个以内 | 斤 | 24.7 | 1000 | 95 |
注:投标人不得提供进口产品 |
特别说明:
1、本次招标需投标人报商品折扣率,报出的商品折扣必须低于上表中最高限价折扣率,超过投标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该折扣率作为评审标准及每次批价的依据,中标人按照协议折扣率进行采购供货,采购清单中的“市场价格”为针对此次招标的参考价格,仅用于此次投标中的总价计算,具体采购实施过程中的定价详见特别说明第2点,此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采购时,以招标人通知中所载明商品数量、单价和交货地点为准。
2、定价周期及定价依据:每月至少两次(具体日期由招标人确定, 节假日双方约定) 由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各派人员共同到沈阳地利生鲜超市金水花城店、沈阳浑南亿丰时代广场华润万家超市对同类同质量食材进行询价,如该两店无所供食材,可到沈阳塔湾农贸市场询价,并共同确定同类同质量食材的明码标价,以每项的最低价为基准价格。上述地点询价时,如有明码实价标签,按标签所示价格为准,如无明码价格,由投标人当场购买单类商品500克价格为准,如购买的单个(件)货品重量超过500克或所购商品为整体包装货品,则购买单个(件)货品计算单价。不得提供进口产品,冻品剩余保质期必须超过保质期百分之八十以上。询价后,招标人、投标人双方在询价单上签字确认,供货价格以询价价格,乘以清单内对应货品折扣为准。此价格含税、含包装和运输费用。
注:
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交货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
1 |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餐厅水产品 | 南航工程技术分公司沈阳基地 | 招标人下单后24小时内 |
1.7 合同期限: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月。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注意: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如投标人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失信惩戒”(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投标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7 投标人须在沈阳市有经营场所及冷库。(注意:1、提供拥有经营场所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2、提供拥有冷藏库使用权或租赁合同的相关证明。以上证明均需在有效期内)
2.8 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意: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开具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扫描件1份,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5】月【5】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选择招标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投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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