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石狮开发区惠安村自来水入户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石狮开发区惠安村自来水入户改造工程己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心县“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石狮开发区惠安村自来水入户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2022】17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同心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同心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新铺配水管道1011m;阀井处破损的PE管道恢复共计982m;恢复入户管de25PE长2874m.压力等级均为1.0MPa。新/翻建各类建筑物共193座;翻建联户水表井156座。购置安装各类设备1461台,配套基表及测控终端961套,配置一体式智能水表3台等。
2.2建设地点:石狮开发区惠安村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0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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