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清洗服务的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清洗服务
2.2项目编号:0724-2220KM142804
2.3招标内容:本项目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建筑物内、外墙面、地面、窗清洗,室内办公家具清洗,以及车间管道、钢格栅、货位、灯具、空调等设施、设备清洗等工作。
2.4服务地点:红河卷烟厂指定地点。
2.5服务期:2022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合同分三次签订。第一次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第二次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第三次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合同一年一签,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期合同。
2.6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及招标人要求。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主体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3.2人员要求:拟派高处作业人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不少于8人,并提供其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连续六个月(2021年9月-2022年4月期间皆可)的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信誉要求:(1)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烟草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第(1)至(3)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红云红河集团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烟草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第(4)条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4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28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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