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2025-2026年度成品运输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5-2026年度成品运输服务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成品卷烟从所在地仓库发往全国各地烟草公司的汽车运输服务、到供货地运输循环利用烟箱回厂及其它物资的汽车运输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5-2026年度成品卷烟运输服务项目。
2.4 最高投标限价:
序号 | 业务类型 | 不含税单价 |
1 | 卷烟成品小于等于200万支运输 (含循环烟箱回收) | 0.95 |
2 | 卷烟成品大于200万支运输 | 0.50 |
2.5 服务质量:满足招标人要求。
2.6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20辆(含)审验合格的厢式货车(货箱内部长度不少于9米),同时需要配备不少于20套(含)车载北斗定位系统,自有车辆须提供自购发票及车辆登记证及车辆行驶证,租赁车辆须提供车辆登记证及车辆行驶证及有效期内的租赁协议。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3.4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6月20日至2025年06月26日,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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