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72/17-QT-44)
1、招标条件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4号汽轮机发电机组等设备大修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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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荆庄街19号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见招标文件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72/17-QT-4401 |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4号汽轮机发电机组等设备大修项目 |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4号汽轮机发电机组等设备大修项目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4号汽轮机发电机组等设备大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供应商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4.供应商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或一年内因特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否则相关应答均无效。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要求:须取得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资格证书,并提供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提供类似业绩不少于2项(类似工程业绩是指:火力发电厂300MW及以上汽轮机和发电机整体大修的业绩),应提供合同复印件,否则不予认可(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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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01 17:00到2022-06-10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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