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SBC-CC-CG-2022-0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辖内各一级支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分行辖内各一级支行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长春市分行辖内各一级支行保洁服务。
2.3最高投标限价:133.584万
2.4服务期:2022年8月3日或保洁服务合同签订之日(如合同签订日期在8月3日之后)起贰年。
2.5服务地点:长春市各区,具体详见技术服务规范书。
2.6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完成合同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及服务能力,能承担招标人关于本次招标相关的配套工作。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灰名单或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投标;
3.9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10 投标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7日至2022年6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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