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2212号】郏县水利局郏县寺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2-06-23
2、采购项目名称:郏县水利局郏县寺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9769934.58 元
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9369934.58元
第二标段4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第一标段 | 郏县水利局郏县寺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标段 | 9369934.58 | 9369934.58 |
2 | 第二标段 | 郏县水利局郏县寺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标段 | 400000.00 | 4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工程概况:大坝防渗工程、大坝坝顶改造工程、东坝延长工程、东坝下游坝坡新建排水工程、西坝下游坝坡滑坡修复工程、西坝下游坝坡排水系统修复工程、溢洪道修复工程、输水洞维修加固工程及白蚁治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5.3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郏县水利局郏县寺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郏县水利局郏县寺街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
5.4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标段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所有项目施工等内容。
第二标段: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5.5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加质量保修期。
5.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5.7建设地址:平顶山市郏县区域内
6、合同履行期限:伴随整个合同周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施工标段)资质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拟任项目经理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无在建且不得更换、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不更换及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3.3(监理标段)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水利行政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总监工程师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拟任项目总监工程师无在建、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承诺书;
3.4投标人和投标相关执(从)业人员、委托的投标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清晰可辨认的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5 施工标及监理标段中上述人员均须提供与本单位的有效劳动合同。
3.6 为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和《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降低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中、郏县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3.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8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14日至2022年07月0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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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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