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建2022314号】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石龙区玉带河治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石龙区玉带河治理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9月 19日9时2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2-08-16
2、项目名称:平顶山市石龙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石龙区玉带河治理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0547296.06 元
最高限价:80547296.06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平公资建2022314-1 | 第一标段 | 18680982.39 | 18680982.39 |
2 | 平公资建2022314-2 | 第二标段 | 23959251.11 | 23959251.11 |
3 | 平公资建2022314-3 | 第三标段 | 37907062.56 | 37907062.56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石龙区玉带河治理项目。该工程起点位于何庄水库,终点位于河湾村玉带河与宝丰交界处。主要包括水利工程、中水工程及景观工程。水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河道治理、草皮护坡、浆砌石防洪墙、浆砌石仰斜式挡墙,对何庄坑塘、康洼坑塘、下河村坑塘、马庄坑塘四个蓄水坑塘进行清淤整治,修建溢流堰 5 座。对排入河道的排污口处设置生物塘,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龙湖-兴龙路段右岸修建沿河健走步道。中水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配水池、清水池、人工湿地、综合设备间及配套工艺、电气、管线、消防及厂区铺装等。景观工程主要包括康洼坑塘、下河村坑塘、康洼坑塘附属工程的园路铺装、苗木种植、新建廊架、亭子、灌溉照明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2.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第三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5.3工期要求: 730日历天/标段;
5.4.质量要求: 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730日历天/标段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第一、二标段: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度财务审计报告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注册年度后各年度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3.1.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1.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5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1.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需一人一岗)以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1.7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需提供)
3.1.8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
3.2第三标段:
3.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度财务审计报告书,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需提供注册年度后各年度的);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保证明的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书面声明);
3.2.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过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5拟派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2.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需一人一岗)以及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2.投标单位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1.7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委托代理人须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为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资质需提供)
3.1.8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 号文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