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1/21-QT-05)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保安服务(两年)项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阜康市
2.2 项目规模:2*15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1/21-QT-0501 |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保安服务(两年) | 生活区、办公区、生产区及公司所属区域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安全工作:1.提供门卫服务、守护和流动巡逻服务。2.负责招标方生活、生产、办公区域内安全保卫工作和 生活、生产区大门人员、物资、设备等进出安保管理。3.负责招标方生活、生产、办公区域灭火器的更换、检查;室内外消火栓、消防沙箱等器材的检查及消防安全检查工作。4.负责生产现场动火监督工作。5.其他:负责完成招标方临时安排的其他工作。 | 200 |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阜康发电有限公司保安服务(两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不得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家厂矿企业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9年1月1日至今签订保安服务合同;②签订合同内容包含保安服务相关或类似内容。
9.投标人需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6-17 08:32到2022-06-24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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