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0747-2560SCCIT001
1. 招标条件
本次新华浩然保安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为新华浩然(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新华浩然(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新华浩然(北京)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新华浩然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范围:制订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主要承担新华嘉悦·北京莲花池公寓、北京德胜尚城、新华尊悦·北京延庆府、合肥新华保险国际金融中心、广州新华保险大厦的执勤、安检、维护秩序、车场服务、门岗安保、消防中控室值守、突发事件与防恐、微型消防站、重大活动安保等工作,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1)新华嘉悦·北京莲花池公寓服务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2)北京德胜尚城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3)新华尊悦·北京延庆府 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4)合肥新华保险国际金融中心服务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5)广州新华保险大厦服务期限为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
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8号、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21号、北京市延庆区鸿川北路2号院、合肥市滨湖新区贵阳路388号、广州市天河区国际金融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1)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需提供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项安保服务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内容页、时间页、签章页等)。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企业所在省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需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8月2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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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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