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2年基站零工服务项目,项目编号:BJCG-XTTT202222,比选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分公司2022年基站零工服务项目。采购内容是对基站设备及配套,机房设备及配套的优化整治、调整工作。对基站类设备及配套,机房设备及配套的优化整治、调整工作。(基站及机房成本类网络调整整治主要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以外的,未新增固定资产的,综合代维工作职责以外的,用于解决网络维护工作中隐患整改等问题或需求的网络设备、设施的调整整治项目。)。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48万元。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中选一家参选人。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选包参选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证明文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新查询结果。
2.3参选人须具备自2019年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以单项合同/订单(或结算单)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基站设备及配套安装类同类业绩累计含税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
证明文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或结算单)关键页(至少包括首页、业绩金额、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复印件。
(1)签订框架协议的:框架与订单(或结算单)缺一不可,以订单(或结算单)金额核算业绩金额,若订单与结算单同时提供的,以金额少的为准。
(2)签订单一项目合同的:以单项合同金额核算业绩金额。
2.4参选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以下施工资质之一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核发的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
证明文件:参选人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书使用件)。
2.5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函并提供相关证明)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7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2017年1月1日至今)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列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参选人不得为失信人;
(11)参选人不得处于我公司有关产品和地域的“黑名单”有效期内;
(12)参选人不得与有关范围内“禁止交易”企业发生业务往来;
(13)参选人不得与其他投标人“机器码”或“文件码”一致;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6月23日至2022年6月27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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