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储能电站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6-3-324)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储能电站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甘肃省
2.2 规 模: 华能甘肃公司拟在甘肃境内的河西地区、甘肃中部和中南部建设“新型集中储能系统”,为已获取的“十四五”第一批新能源项目及拟争取的“十四五”第二批新能源项目配套储能系统。由甘肃电网统一调度、动态聚合、灵活调控,满足甘肃电网调用频次及容量要求。
2.3 标段划分: 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储能电站规划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2.4 服务地点: 甘肃省 甘肃境内的河西地区、甘肃中部和中南部
2.5 服 务 期: 2022年7月10日-2022年7月20日(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及评审工作)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分1个标段,内容包括:完成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储能电站规划编制,并配合完成相关审查。具体内容为:负责华能酒泉风电有限责任公司共享储能电站规划编制任务,按照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标准和内容深度要求完成设计工作,结合甘肃电网现状及远期规划,负责对共享储能电站在甘肃境内进行总体规划,收集甘肃电网主要节点变电站资料,避开敏感性因素,投标方编制的规划方案须通过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本次规划储能电站暂定为3座,每个储能电站容量暂定100MW/200MWh,最终布点数量及容量以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最终审定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业务范围为电力),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至少具有2个地区级新能源接入或电力规划编制合同业绩,业绩认定原则: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合同业绩必须包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能反映专题报告类型页、合同签字/盖章页或盖章版委托书,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9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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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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