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石板河零散酒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2-522401-N77-D01-1644
项目概况:纳雍县石板河零散酒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内(网上)获取谈判文件,并于 2022年 06月 29日13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93ZC2022C448
项目名称:纳雍县石板河零散酒厂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玖拾捌万捌仟肆佰元整(¥98.84万元 )
采购需求:采购一套污水处理设备,并安装调试。用以建设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规模:20m3/d,出水达到《发酵酒精和白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1-2011)表2直接排放标准)。详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站附件处。
交货期:中标供应商需在2022年7月10日前将货物设备按时按量送达业主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成,试运行三个月,调试达标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环境治理业。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扫描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承诺);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投标人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⑥操作员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为操作员的,应上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委托代理人为操作员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2 年06 月 24 日 09时00分至 2022 年06 月28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