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JX20221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采购寄递法院专递裁判文书打印机项目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白城市分公司采购寄递法院专递裁判文书打印机项目
2.2招标内容:洮南、大安、镇赉、通榆四个县(市)分公司法院专递集约送达中心各配备1台裁判文书打印机,共计4台。
2.3采购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4质量要求:优质服务。
2.5项目预算:2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能够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发票。
3.3近三年(2019-2021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具有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成立的公司可根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上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时要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或拍照,提供的截图或拍照内容要完整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年06月27日至2022年07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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