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分行监控中心值守服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B-2206J171D0124-HGC003),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恩施州分行。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恩施分行监控中心值守服务,具体包括消防报警系统值守及报警处置、智能用电系统值守及报警处置、IP语音双工对讲系统24小时值守及处置、金库远程值守系统控制、远程授权、身份核实等等工作,实施7*24小时双人不间断远程监控守护和实时动态巡查,保障值班期间远程联网监控范围和报警系统安全,及时发现和报告值班期间监控范围内异常情况及报警事件,应对处置异常突发事件。 1.2项目估算金额:43.2万元(含税)。 1.3项目实施地点:恩施州。 1.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到期前60天双方无异议,可顺延一年。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43.2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 2.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响应。 2.1.3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2.3 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国内须具备至少1个同类项目经验,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4日16:00至2022年7月7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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