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4号发电机定、转子检查及修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发电机定、转子检查及修理项目,项目业主为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河北省衡水市西郊。建设有2台330MW发电机组,总装机660MW。于2004年投入商业运行,至今已运营18年。本项目为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发电机定、转子检查及修理。
2.2 招标范围
衡水恒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发电机定、转子检查及修理的供货、安装施工、改造设备的拆线接线、系统调试、试验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与改造有关的相关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2.3供货及施工工期
供货时间:所有设备供货周期应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施工工期:所有工程设计、工程建设、设备安装、调试至运行正常应在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或招标人具备施工条件15日内)完成,调试完成交招标方运行 。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
(2)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三台火力发电机组发电机检修业绩(合同内容须包含定、转子检修相关内容)。(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能够清楚显示项目的名称、规模、时间、业主联系方式、双方盖章签字页等相关信息)。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1.4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注册于投标单位的注册证书)。
3.1.5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5日00:00时至2022年07月12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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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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