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电子产业基地(一期)起步区食堂、研发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C22020BY)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盘锦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光学电子产业基地(一期)起步区食堂、研发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招标项目编号:TC22020BY),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盘锦科技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食堂、研发中心、厂房一、二外墙铝单板装饰、景观绿化、连廊及相关附属工程涉及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但不包括上述建筑物的装修工程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须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应具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及相应专业咨询服务的能力、资质、管理机构和人员。
1.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资质许可,专业和等级如下:
(1)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建办标〔2021〕26号的相关规定;
1.3投标人未处于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承接业务期限内。
2.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2.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单位提供);
(2)工程造价咨询类执业资格(注册造价师由造价咨询单位提供);
2.2 项目经理未处于国家、省、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出的行政处罚中规定的停止执业期限内。
2.3 项目经理其他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派驻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工程监理企业;(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7月07日08时30分00秒---2022年07月11日16时3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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