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检测认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1-041-01)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1. 招标条件本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光伏组件检测认证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山东省淄博市。
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内。
范围:本检测服务包含光伏组件检测和认证,投标人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按照有关国际、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完成检测并出具报告,检验项目详见技术文件。
规模:光伏组件测试、认证内容及数量详见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不含代理机构);
(2)投标人应具有包含IEC61215和IEC61730最新标准的CNAS认可和CMA实验室资质,并附资质附表,资质附表中无IEC61215和IEC61730标准的视为无效资质。
(2) 资格能力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1年内服务于同一企业检测/认证累计合同额100万以上业绩不少于1项,同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需包含首页、关键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扫描件中须体现合同金额,如不能视为无效业绩。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7月0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7月14日 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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