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2022年两轮摩托车集中采购。
2.2 采购内容:采购109辆150型两轮摩托车。具体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天完成交货。
2.4 质保期:最低1年或1万公里。(质保期以中标人承诺的期限为准)。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成立并存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若为代理商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若为制造商投标则不需提供。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此项目投标,针对同一品牌的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如果同一品牌设备制造商针对同一品牌的产品,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投标,则其参与投标的全部代理商将被否决投标。
3.3 所投车辆须为国家发改委或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者交通运输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公告”。
3.4 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首次发布公告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摩托车销售业绩。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记录、无负面社会影响。
3.6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
3.7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7月12日(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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