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2-2023烤季烟叶普选服务的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但招标结果、合同签订及相关法律责任由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承担,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2022-2023烤季烟叶普选服务。
2.2招标编号:0724-2200K14N1815。
2.3招标范围:按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要求完成烟叶普选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4服务地点:红河烟叶复烤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5服务期:2022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止。合同分两期签订,第一期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第二期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信誉要求:(1)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烟草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第(1)至(3)条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红云红河集团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第(4)条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3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②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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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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