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友谊路(振宗机械段)雨污分流工程已由广宗县行政审批局以广批投【2022】92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友谊路(振宗机械段)雨污分流工程
2.2建设地点: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友谊路(振宗机械段)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友谊路(振宗机械段)雨污分流工程。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列工程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根据国家现行标准,竣工验收及保修期满达到合格标准
2.7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法律承担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①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企业注册地不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办理进冀建筑业企业基础信息登记(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zfcxjst.hebei.gov.cn/查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2年7月29日00:00 至 2022年8月4日23: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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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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