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港增设风光互补路灯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YGZB2022-HW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扬州港增设风光互补路灯项目(项目名称),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扬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润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扬州港增设风光互补路灯项目。
2.2.项目内容:
购置10座风光互补路灯,路灯基本要求:路灯杆高度为8米;灯具采用LED灯,功率为100W;风力发电机300W;太阳能组件100W/18V,2块共200W;蓄电池150AH/12V,2块共300AH;确保7个阴雨天持续亮灯。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项目的设计、制造、安装、运输、调试、基础施工以及技术服务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承担。
2.3.项目预算:18万元。
2.4.项目地点:扬州港江都作业区。
2.5.项目工期:15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为国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的风光互补路灯项目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体现项目信息的合同业绩,包括合同首页、范围页和签字页,如合同中未体现项目技术参数和技术要求,则须附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文件),合同的签约主体必须为投标人。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提供书面承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至2022年8月24日14时。报名截止时间止,招标代理单位将通过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提供给各报名单位(发送的邮箱为各投标单位报名所用邮箱)。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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